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对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精神,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:
2021年4月3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3天。
节假日期间,各地、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疫情防控、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我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,现通知大家放假注意事项:
1.放假前,请各部门人员关好门窗、关闭电源及水源等,确保安全,消除隐患!
2.因疫情原因,为避免交叉感染,请勿参加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,外出时佩戴口罩,做好防护,注意个人安全,按时上班,如遇到非人为原因无法按时返回,请及时请假!
3.因经营业务需求,各部门接到通知后,请妥善安排好本部值班工作
最美人间四月天,不负春光与时行。预祝全体员工度过一个祥和、圆满相辉的清明假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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